為切實保護我縣漁業資源,維護水域生態平衡,保障漁業生產可持續發展,我縣畜牧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部署,在禁漁期內進一步加強了對畜牧漁業飼料銷售環節的監督管理,確保禁漁制度落到實處,從源頭規范漁業生產行為。
一、明確管理要求,壓實主體責任
縣畜牧局組織召開了專題會議,向轄區內各畜牧漁業飼料生產、經營單位及規模養殖戶傳達了禁漁期管理的相關政策和具體要求。明確要求各飼料生產企業和經銷商不得生產、銷售任何明示或暗示可用于非法捕撈(如電魚、炸魚、毒魚)或對水生生態環境有嚴重破壞作用的所謂“特殊”飼料或添加劑。督促養殖戶嚴格遵守禁漁規定,不得在天然水域進行投餌養殖等可能影響漁業資源恢復的活動。通過簽訂責任書、承諾書等形式,進一步壓實了飼料供應鏈各環節的主體責任。
二、加強市場巡查,嚴把銷售關口
禁漁期間,縣畜牧局聯合市場監管、農業綜合執法等部門,增加了對飼料生產廠家、經銷網點、漁需用品商店的巡查頻次和檢查力度。重點檢查飼料產品標簽、說明書是否規范,是否存在虛假或誤導性宣傳,特別是檢查是否有違規銷售用于非法捕撈的餌料、添加劑或相關工具。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立即責令整改,對涉嫌違法違規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從流通環節切斷非法捕撈的物資供應。
三、強化宣傳引導,營造守法氛圍
通過發放宣傳資料、懸掛橫幅、利用微信公眾號、村級廣播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禁漁期制度的重要意義以及違規使用飼料進行非法捕撈的危害。一方面,教育引導飼料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另一方面,提高廣大養殖戶和漁民的法律意識與生態保護意識,自覺抵制非法捕撈行為,鼓勵舉報相關線索,在全縣范圍內營造保護漁業資源、守法經營飼料的良好社會氛圍。
四、建立聯動機制,形成監管合力
縣畜牧局注重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生態環境及各鄉鎮(街道)的溝通協調,建立了信息共享和執法聯動機制。對在飼料銷售監管中發現的涉及其他部門的違法線索,及時移送處理;對接收到的涉及非法捕撈的舉報,迅速響應,核查其飼料來源,實現從“水面”到“店面”的全鏈條監管。通過部門協作,形成了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有效提升了禁漁期管理的整體效能。
五、服務合規養殖,保障產業健康
在強化監管的縣畜牧局也積極做好服務工作。指導養殖戶在禁漁期科學調整養殖模式,合理選擇和使用正規、環保的漁業飼料,推廣生態健康養殖技術,幫助解決在合規養殖中遇到的技術和飼料營養問題。確保在保護天然漁業資源的保障我縣畜牧漁業產業的健康穩定發展,實現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的統一。
下一步,縣畜牧局將繼續保持高壓態勢,常態化抓好禁漁期飼料銷售管理工作,不斷完善長效機制,筑牢水域生態安全屏障,為我縣漁業資源的永續利用和畜牧漁業的綠色高質量發展奠定堅實基礎。